naturewalkings
Pages
首頁
檔案下載
Link
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考試院會通過 公務人員退休改「八五制」20090402
中廣新聞網
╱
黃悅嬌
2009-04-02 15:56
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大變革!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將退休年齡改為「八五制」,並實施展期與減額年金,刪除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加發五個基數規定,退休公務員死亡後其配偶領取月撫慰金也增訂條件限制,退休公務員轉任公部門投資財團法人或事業,不得領取月退俸。此一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黃悅嬌報導)
銓敘部長張哲琛指出,考試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鼓勵公務人員「延退」,退休年齡由現行的「七五制」改為「八五制」。
張哲琛表示,目前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年齡為六十歲,五十五歲年資三十年者,也可辦理退休,但須等到六十歲才能領到月退俸,或是選擇減額年金,提前一年退休,將減少百分之四退休金,最多提前五年減少百分之二十。
服務年資超過三十五年者,退休金將可提高至六十個基數或百分之七十五來計算。
修正案同時刪除五十五歲退休,退休金加發五個期數規定;並對退休人員死亡其配偶可支領月撫慰金的規定,增加條件限制;對於退休人員轉任政府捐助成立的機構,也修正將不得領取月退俸及辦理優惠存款,退撫基金的提撥率也將由十二趴提高十八趴。
考試院會上午也通過有關公務人員退休優惠存款所謂十八趴的改革方案,張哲琛強調,兩者必須同步,因此在立法院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之前,十八「趴」新方案不會提前上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