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強度:光源在單位時間所發出之可見光之光能稱為發光強度,簡稱光度。光度以燭光(candela,簡記為cd)為單位,用以表示所發出可見光的光通量大小。
瓦特數:一般照明燈的光度是以耗電之功率,即瓦特(簡稱瓦,W)數來分類。因為不同材料的燈,其所發出可見光的量不一定相等,因此同樣瓦特數之不同類電燈,其發光強度未必相同。
例如:40W之日光燈約有185燭光,而40W之白熾燈約只有37燭光。

照度:受光物體之表面亮暗程度稱為照度。照度=光通量/面積,是被照體表面每單位面積所接受可見光的光通量,其單位為
勒克斯=lm∕m2,(lux,簡記為lx)。
1米燭=1燭光/1米2=1勒克斯
勒克斯=lm∕m2,(lux,簡記為lx)。
1米燭=1燭光/1米2=1勒克斯
照度的大小取決於光源的發光強度,及被照體和光源之間的距離。
照度的計算:以球狀燈泡為例,
若發光強度為I燭光,則所發出的總光通量為4πI流明,此光通量均勻地往各個方向射出去。在以燈泡為中心,半徑為r的球面上(球面的總面積為4πr2),每單位面積所接收的光通量,即照度,等於
若發光強度為I燭光,則所發出的總光通量為4πI流明,此光通量均勻地往各個方向射出去。在以燈泡為中心,半徑為r的球面上(球面的總面積為4πr2),每單位面積所接收的光通量,即照度,等於

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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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l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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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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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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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雲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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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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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霾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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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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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W白熾燈(相距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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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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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月(在正上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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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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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月多雲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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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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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對同一光源而言,當光源的距離增加為原來的兩倍時,照度減為原來的四分之一。
居家照明:居家一般性的照度可取在100至300勒克斯之間,但讀書寫字的地方則需600勒克斯左右,這可利用如檯燈等光源,作為局部性的加強照明。
出處:http://home.phy.ntnu.edu.tw/~eureka/contents/elementary/chap%205/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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